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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李舒宇
审核:蔡颜颜
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救助Ⅳ级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梅州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启动有水喝、自然灾害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救助Ⅳ级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梅州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启动有衣穿、自然灾害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救助Ⅳ级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梅州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已对我市带来严重的启动风雨影响。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自然灾害有安全住所、各地各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详细